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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“产业强区”发展思路,汇聚政策优势,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活力,繁荣区域经济,实现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设立专项基金 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高于3000万元资金(开发区项目的支持资金从开发区资金专户兑付),设立“产业引导基金”,用于鼓励项目建设、招商引资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、做大做强,推进高质量发展。本办法所称产业引导基金是指由区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基金,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、其他政府性资金。 第三条基金适用原则 1.以对我区产业优化升... [查看更多]
为繁荣区域经济,凝聚政策优势,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引导我区楼宇经济发展快速、健康、有序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奖励扶持商务楼宇入驻企业、楼宇业主及运营平台 (一)奖励扶持对象 1.楼宇内实体经营企业; 2.产业集聚、特色楼宇的楼宇业主; 3.各类楼宇运营平台企业; 4.注册在创新小镇的实体经营企业、运营平台企业。 (二)认定条件 新增工商、税务注册地址在我区并依法纳税,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,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并由相关... [查看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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